证券日报网讯 5月30日晚间,吉华集团发布公告称,全资子公司江苏吉华拟向滨海县沿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出售登记在《苏2018滨海县不动产权第0000604号》上的300,030.6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和30,182.06平方米房屋所有权,以及在上述土地上的其他建筑物、构筑物及附属设施(简称“标的资产”)。本次交易总金额为8,500.00万元。截至本公告披露日,江苏吉华已办理完成标的资产的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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